1.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规范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开展综合评价录取工作。
2.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须经中学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3.对在综合评价录取中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违规考生,一经查实,将通报省教育考试院,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2019年江苏师范大学综合评价监督措施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