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分计算方法:将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以50%计入;现场考核成绩以40%计入;选测科目等级以5%计入;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以5%计入。以上四项分别按百分制折算,并按相应比例计入后相加,即为综合分。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A+、A、B+、 、C分别按5、4.5、4、3.5、2.5分计;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A、 、C、合格分别按5、3、2、2分计。
2019年江苏师范大学综合评价对高考选测科目达到BC等级的综合评价录取进档考生,采取综合评价考核的方法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