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安排在4月13日进行,考核地点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4月12日到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图书馆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安排在4月13日进行,考核地点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4月12日到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图书馆领取面试准考证。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以上加分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考生无需提供材料。
以上加分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考生无需提供材料。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政策加分
总成绩=面试成绩+政策加分
(二)录取原则
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至考生填报的志愿专业,同分考生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至考生填报的志愿专业,同分考生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录取阶段
1、第一阶段:按照录取原则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招生网公布;
2、第二阶段: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进行调剂;
3、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和微信平台上公布;
4、已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
5、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体检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1、为保证提前招生选拔工作规范、有序和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考生应诚信参考。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3、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本招生简章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本招生简章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