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原则: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分类录取”的原则。
2、文理类同分考生按语数外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语数外测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以语、数、外单科成绩排序;艺术类同分考生以省艺术考试统考成绩排序,省艺术考试统考成绩相同的,以语数外测试总成绩排序。
3、江苏省“定制村官”同分考生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语数外测试总成绩排序,如还同分的则以语、数、外单科成绩排序录取。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未被“定制村官”录取的考生可凭语数外联测成绩参加其他填报的专业录取,录取规则同普通考生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