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
(一)成绩计算
普通类考生: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江苏省“定制村官”考生: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政策加分
艺术类考生: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省艺术考试统考成绩+政策加分
(二)录取原则
1、总原则: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分类录取”的原则。
2、文理类同分考生按语数外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语数外测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以语、数、外单科成绩排序;艺术类同分考生以省艺术考试统考成绩排序,省艺术考试统考成绩相同的,以语数外测试总成绩排序。
3、江苏省“定制村官”同分考生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语数外测试总成绩排序,如还同分的则以语、数、外单科成绩排序录取。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未被“定制村官”录取的考生可凭语数外联测成绩参加其他填报的专业录取,录取规则同普通考生一致。
(三)录取阶段
1、第一阶段:按照录取原则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招生网公布;
2、第二阶段: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进行调剂;
3、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和微信平台上公布;
4、已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
5、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体检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