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相关报考费用不予退还。
(二)考生因与所在单位的相关纠纷而不能被录取,概由考生及所在单位负责。
(三)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未尽事项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
招生联系方式:
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江苏科技大学研招办喻静 0511-8440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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