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1月3日召开二级院(系)书记和分管主任会议,传达教育厅会议通知及学院领导研究的我院推选细则。
2.2019年1月4日教务处统计出相关专业按算术加权平均分排名前20%以内的学生,并按由高到低分数排序。
3.2019年1月4日二级院(系)将通知传达到符合条件的每一位学生,经学生自愿报名后,经班主任推荐,院(系)初审并党政负责人双签字后于2019年1月8日中午12点前上报教务处。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专业及是否服从其它专业志愿。
4.学院“专转本”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资格信息,并确定推选名单。推荐名单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按分数排名顺序由高到低等额推荐,如有学生中途放弃推荐机会,严格按排名依次递补。
(2)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且进入排名前20%以内的学生,经本人自愿申请可直接获得推荐名额。
(3)同等排名分数,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进入排名前20%以内的学生优先,同样获得专业技能大赛的以等次高或排名前为先。
(4)同等排名分数,英语6、4级通过者优先,同样获得6、4级的以6、4级考试分数高为先。
5.在校内醒目处张榜公示推荐名单5天,同时报省教育考试院上网公示。
6.公示无异议的学生信息报送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和各接收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