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教育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招生工作,学校成立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责任明确、分工清晰、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2.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监督。
3.学校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有关招生信息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进行申诉,申诉处理电话:025-52710840,邮箱:jwb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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