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投档分成绩高低,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专业安排出现总分相同现象时,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总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果三门总成绩相同,则以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艺术类考生录取按照“按总分排序(同分情况专业成绩高者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考生入校后有三次申请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时间分别在第一学期末、第二学期末以及第三学期末。
3.科类要求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4.浙江省、上海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5.定向培养士官计划只针对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浙江省、陕西省、甘肃省、山东省,其他省市考生入校后可在一学期后根据考核有机会增补。
2019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适用于江苏以外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