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2、综合成绩排名中如相同专业方向考生综合成绩总分相同时,以综合知识考核成绩、初试总成绩优先顺序排名。
3、综合知识考核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舞弊者,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
2019年吉首大学体育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