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接收的申请人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推荐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3、未尽事宜将及时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对外发布。
4、联系方式:邮箱:yzb@***.cn电话:0511-88780086传真:0511-88797786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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