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鼓励推免生报考我校,凡是被我校博士点学科或江苏高校优势学科(0802机械工程、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8电气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23交通运输工程、0828农业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1201管理科学工程、1002临床医学、0801力学、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710生物学、1007药学)及“ESI”排名前1%主要贡献学科(0703化学)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享受优秀新生奖学金A等3万元,被我校其他学科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享受优秀新生奖学金B等1.6万元,同时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助学金及其他专项奖学金的评审。
2、我校对优秀硕士研究生全面实施“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制度,具体参考《江苏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
3、按照《江苏大学遴选“五年制”博士预备生实施办法(试行)》(江大校[2017]430号),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学术型推荐免试硕士生可申请“五年制”博士预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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