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在确定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前,考生需签订“非全日制研究生拟录取告知书”(附件6)。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学院要安排专人向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发放调档函,并通知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含非全日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附件7)。个人档案与定向培养协议须于4月30日前寄送研招办(应届毕业生个人档案在正常毕业且档案齐全后寄送研招办)。
2、调剂复试
(1)调剂复试工作按学校复试录取办法有关要求进行。
第一志愿报考江苏大学的考生进行校内调剂、原报考其他招生单位拟调剂到江苏大学相关专业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管理系统”(http://yz.***.cn)提交调剂志愿。调入专业所在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调剂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初审后,交研究生院审核。可复试调剂考生要及时确认“复试通知”;拟录取调剂考生要及时确认“待录取”通知。
(2)凡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低复试分数线(按照报考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未能参加我校复试或没有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调剂到拟接收调剂生的其他招生单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
3、复试录取阶段,我校不办理拟录取考生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4、宿舍安排工作。考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管理系统(考生入口)”中提交的是否住宿信息将作为新生入学后是否安排住宿的依据。受目前学校条件限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5、发录取通知书。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及录取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我校将在6月上旬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拟录取的考生可于5月20日-31日登陆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管理系统(考生入口)”更新完善本人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用于邮寄录取通知书。
6、我校学制及学费标准参见:“江苏大学2019级研究生学费标准”(http://yz.***.cn/info/1014/1284.htm)。
各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者,将追究其责任,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0日
答案来源于:2019年江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
2019年江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做好其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