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录取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各学院(所、室)要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及调剂工作。
2.各学院(所、室)主管研究生的相关领导在复试成绩公布一周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各学院主管研究生的相关领导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3.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除在本校网站对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进行公示外,还要按照文件规定在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公开的项目包括: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等。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调剂录取名单等信息。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拟录取名单也在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以便考生查询相关结果。
4.健全信访举报制度。学校统一公布信访举报电子信箱和电话号码,受理考生申诉及信访举报事宜,具体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电话:学校纪委0743-8564814,研招办0743-8565122。
答案来源于:2019年吉首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19年吉首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复试监督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