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2、成立专业背景评估小组,对申请“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的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
3、成立复试工作组,由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博士研究生导师等本学科专家组成,不少于5人。
4、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由学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和教师构成,不少于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