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学院按招生指标及考核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公示。对不予录取的考生,我院将安排专人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2019年江苏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细则由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