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根据各专业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按学习形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总分不及格者(即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对于心理、认知、道德品质、知识和能力结构等存在明显缺陷的考生,复试小组有一票否决的权利。
3.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019年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