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50%。
2、录取原则
(1)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总成绩,按学习形式严格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
(2)复试总分不及格者(即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相关文件要求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考生均由研究生院进行网上公示。
2019年江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