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报考的教职工,必须全过程回避招生相关工作。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者追究责任。
2、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江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本细则由江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5、考生咨询及申述渠道
联系电话:0511-88790187;
联系人:郝新宇
江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