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根据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各运动队建设需求以及对不同位置的急需程度,结合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规定,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分为合格I类、合格II类、合格III类三个等级。
(2)合格考生的专项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各项目的合格人数不超过所在招生项目的计划数,不设替补。
2019年江苏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确定合格考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