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成绩计算办法
学院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总成绩。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50%。
2、录取原则
2.1.学院根据各专业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2.复试总分不及格者(即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3.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通过资格审查与思想品德考核、复试及体格检查。
2.4.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等)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2019年江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