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报名、提交材料要求见《江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2018年11月27日前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专业背景评估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确定考生推荐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示。
3、综合考核
时间:2018年12月4日前(具体时间另定),地点:材料楼304。
专家组成: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
专业基础及综合能力考核采用考生PPT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简况、科研工作、个人业绩等能反映综合能力的内容),专家提问学生答辩的形式。专家现场给出分数,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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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 |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3 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徽州师范专科学校 | 四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成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2019年江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