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9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总则

2019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4 16:42:00 解决时间:2019-07-16 21:17

满意答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推进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规范开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各类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体艺类专业招生。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以及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 我校2019年面向江苏及江苏省外招收普通本科学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cn/)查询。

第六条 我校在江苏省内招生代码为1131。学生完成全部学业,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2016年,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在省内增设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具体报考要求参照《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填报须知》,其中音乐学、美术学两个艺术类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招生代码为1623。

第七条 我校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公平、公正的实施录取工作。录取期间,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

第八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江苏省内普通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不分科目,报考我校考生(含报考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普通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文科类、理科类考生选测科目BC,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体育、艺术类考生(含报考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艺术类专业)必测科目,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得超过三门。

2.江苏省内普通类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加分政策: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中,每取得一个“A+”加5分、每取得一个“A”加3分,每取得一个“ +”加1分。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清”原则,按照选测科目等级加分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对江苏省外普通类进档考生,志愿优先后,按文化总分排序划定各专业分数线,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文化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九条 体艺类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学专业:采用江苏省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用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江苏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同批次省低控制线后,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2.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用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江苏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同批次省低控制线后,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即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3.体育类专业:采用江苏省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低控制线的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即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第十条 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江苏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执行。我校普通类本科学生学费每年为:文科类5200元,理科类5500元,工科类5800元(其中物联网工程(嵌入式培养)专业学费为7800元),艺术类6800元,体育类5300元;另外,住宿费根据宿舍情况1200-1500元。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7-16 21:17
JE技校网推荐内容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技校中专招生

大学招生信息

找不到你想要的学校吗?点击这里,查找你需要的学校!

类似问题答案

2019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推进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规范开展,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各类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各类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艺体类专业招生。第三条学校全称:江(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招生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浦口校区(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联合办学)各类普通本(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招生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浦口校区(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联合办学)各(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高本科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推进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规范开展,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各类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高本科学校省内普通类专业招生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6.学校省内普通类专业招生的录取原则是什么?江苏省内普通类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加分政策: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中,每取得一个“A+”加5分、每取得一个“A”加3分,每取得一个“B+”加1分。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清”原则,按照选测科目等级加分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高本科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各类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体艺类专业招生。第三条学校全称:江(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高本科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推进我校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各类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阅读详细内容)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