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江苏省内普通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不分科目,报考我校考生(含报考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普通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文科类、理科类考生选测科目BC,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体育、艺术类考生(含报考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艺术类专业)必测科目,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得超过三门。
2.江苏省内普通类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加分政策: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中,每取得一个“A+”加5分、每取得一个“A”加3分,每取得一个“ +”加1分。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清”原则,按照选测科目等级加分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对江苏省外普通类进档考生,志愿优先后,按文化总分排序划定各专业分数线,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文化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答案来源于:2019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高本科招生章程
2019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高本科学校省内普通类专业招生的录取原则是什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