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我校高职提前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全过程参与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高职提前招生,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职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三)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答案来源于:2019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高中提前招生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招生代码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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