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前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相关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提前招生的每一个工作环节。
3、参加提前招生的考生应做到“讲诚信、不作弊”,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