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提前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提前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招生录取资格。
3.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4.对在考试招生中存在违规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2019年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监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