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和监督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考核总分=文化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1.录取原则
综合考虑招生计划数和考核总分,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考核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文化测试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依次排序。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①未取得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
②考试舞弊;
③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④未参加高考体检或高考体检不合格;
⑤品行严重不端等;
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未达到录取要求。
3.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4.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
5.录取流程
2019年4月1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发布语文、数学、外语文化测试成绩。我校将根据考核总分结果确定预录取名单,不再另行组织综合素质测试或面试。
2019年4月25日前,我校将预录取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审核,审核后学校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单。
如我校计划未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4月28日上午9:00至12:00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志愿填报系统中申请调剂,仍可填报我校志的6个专业志愿。已完成公布计划的专业不再参加调剂。
2019年5月10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