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招生录取之前对考生不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各招生学校在新生报到后自行组织。
2.招生学校因专业要求,在录取之前确需对考生进行身体检查的,由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体检。
3.学校组织体检依照原国家教委、卫生部《关于印发<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补充规定的通知》(教职[1991]9号)进行。自2010年起,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凡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在进行身体检查时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
答案来源于:2019年酒泉市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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