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各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二)按照教育部规定,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相应专业上年度招生计划数的4倍。
(三)考生可于4月底通过“暨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查询系统”查询专业校考成绩。
(四)合格考生可直接通过报名系统打印《专业校考合格证书》,我校不再另行寄送。
(一)将依据专业校考合格生源分省分布情况,编制专业分省计划(不分文理科),合格生源与计划比原则上按不超过4︰1安排。
(二)对少数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可能编制“0计划”,即几个省的合格生源共用未分省的预留计划;对共用计划的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各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校考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语文、英语、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公式: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公式: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公式: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择优录取,如果折算分相同,依次按照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公式: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择优录取,如果折算分相同,依次按照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公式: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择优录取,如果折算分相同,依次按照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公式: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校考成绩相同,则以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择优录取,如果折算分相同,依次按照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公式: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校考成绩相同,则以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择优录取,如果折算分相同,依次按照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公式: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校考成绩相同,则以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择优录取,如果折算分相同,依次按照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公式: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戏剧与影视导演专业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且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校考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注: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且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校考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注: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且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校考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注:
(1)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为准;
(2)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不一致的省份,一本线以该省给定的参考分数线为准,未给定参考分数线的省份,参考分数线折算如下:一本参考分数线=普通类一本线/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