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招生工作的统筹工作。各专业点成立审核面试工作小组,结合专业特点和实际制定本专业招生工作细则,负责对申请人员的材料审核和面试工作。招生工作细则须经各专业全体导师或学科组成员商议才能确定,内容应包括:审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的条件限制、打分标准、指标分配、是否需要笔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