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3月18日至29日(8:30-11:30;14:30-16:30;)
方式:现场正式确认时,考生本人须携带下列规定的报名证件原件和材料,接受报名初审,确认报名信息。
地点: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曾宪梓科学馆(下图★号处),预约在3月28-29日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请移步到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四楼)办理相关手续。
现场报名确认必须携带的资料
港澳学生
(1)《暨南大学、华侨大学招收港、澳、台、华侨、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报名表》1份,并附上亲笔签名。
(2)香港/澳门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复印件2份。
(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复印件2份。
(4)往届高中毕业考生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中学开具的毕业证明原件1份;
(5)毕业中学开具的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应届毕业生提交高一到高三上学期的成绩单原件)。
台湾学生
(1)《暨南大学、华侨大学招收港、澳、台、华侨、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报名表》1份,并附上亲笔签名。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复印件2份。
(3)同港澳学生的(4)(5)。
华侨学生
(1)《暨南大学、华侨大学招收港、澳、台、华侨、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报名表》1份,并附上亲笔签名。
(2)学生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交复印件2份(含基本资料页、签证页及出入境章)。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复印件2份。
(4)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复印件2份。
(5)与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法律关系的证明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交复印件2份(如学生父母均已离世,需出具学生父母华侨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法律材料)。
(6)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获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时间及两年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或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的连续时间及5年以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若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须出示同我国和其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的居留权认证,和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开具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取得居留权的时间)。
(7)由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考生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含出入境时间,停留地点,停留时间)。
(8)华侨学生出入境简历表(见附件,或点此下载)2份。
(9)同港澳学生的(4)(5)。
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
(1)《暨南大学、华侨大学招收港、澳、台、华侨、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报名表》1份,并附上亲笔签名。
(2)外籍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交复印件2份(含基本资料页、近一次的有效中国签证页及出入境章)。
(3)出生地为中国境内者,提供由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近四年内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含出入境时间,停留地点,停留时间),以及华人学生出入境简历表(见附件,或点此下载)2份。
(4)在国外出生者,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复印件1份,并需翻译成中文,交复印件2份。
(5)同港澳学生的(4)(5)。
注意事项:
(1)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护照有效期应大于2019年入学报到日一年以上。在报名中如发现证照、资料有疑义的,将移送公安部门或相关签发部门、单位进行认定,对涉嫌伪造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不接受邮寄报名。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现场确认的,须本人向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委托亲属代理确认,确认时应出示考生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考生亲笔签署的委托书及考生电子相片、报名资料。每位代理人只能为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3)上述材料均为A4纸尺寸,按顺序竖向装订。报名一经确认,所有数据(包括选报学校、学科)不予修改,所交报名费及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2019年暨南大学联合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考试广州报名点现场报名确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