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博士学位者的学历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2)已获内地(中国大陆)大学或海外及港澳台地区著名大学的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2.申请硕士学位者的学历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已获内地(中国大陆)大学或海外及港澳台地区著名大学的本科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
3.关于报考博士的同等学力考生
报考时若还未获得硕士学位,须取得学士学位且有6年以上工作经历,能提供显示其研究能力已达到硕士水平的科研成果。
4.关于报考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
报考时若还未获得学士学位,须取得高职高专学历或相当学位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5.特别提醒
(1)报考医学院及第一、二临床医学院各专业医学博士学位者,须在当地医务委员会取得行医资格。
(2)本校学生不能同时攻读两个及两个以上学历层次的专业或同一层次的两个专业,一经发现,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