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硕博连读及申请审核招生权的导师,必须是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内的博士研究生导师,且同时满足下列五个条件中的两项:
拥有硕博连读及申请审核招生权的导师,必须是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内的博士研究生导师,且同时满足下列五个条件中的两项:
(1)以“暨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有高水平科研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指导学生为第一作者及独立撰写,发表1篇JCR-1区或2篇JCR-2区学术论文;
(2)以“暨南大学”为署名单位获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一等奖(排名前三)、或二等奖(前二名),或三等奖(第一名);
(3)以“暨南大学”为依托单位,科学学位导师至少主持1项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以上项目,专业学位导师至少主持2项在研省部级以上项目;
(4)实际到账的科研总经费不低于100万(含横向课题和纵向课题),目前可支配的纵向项目经费不低于60万;
(5)已经完整指导过一届全日制内招博士研究生;
以上均指近三年内获得,截止时间在2018年12月31日前,且每位导师限1名招生指标,已经使用申请制招生指标的,原则上不得再招统考类型。
以上均指近三年内获得,截止时间在2018年12月31日前,且每位导师限1名招生指标,已经使用申请制招生指标的,原则上不得再招统考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