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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春季分类考试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相关规定执行

2019年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相关规定执行。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5 00:36:00 解决时间:2019-03-03 16:24

满意答案

第四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操作按国家和银行的规定执行。

2.设立国家级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学年。

3.设立一系列社会资助的奖助学金。包括江门市政协扶困助学金、五邑慈善会奖学金、香港台山商会助学金、江门市潮资企业联谊会奖学金、有名氏励志奖学金等,高额度为5500元/人?学年。

4.学校设立奖学金,高额度2000元/人?学年。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3-03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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