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同时,我校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双学位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奖励制度,设立“吉外之星”十佳大学生、志愿服务个人、精品社团等多项特色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形成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临时困难补助为主体,校内“奖、助、勤、贷、减、免、补”为保障的多元化奖励资助体系。
答案来源于:2019年吉林外国语大学招生章程
2019年吉林外国语大学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内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