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及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2019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报专业志愿,我校接收填报时间截止到10月15日。
2.复试通知发送。我校研究生处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按照通知要求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复试时间拟定于10月20日,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届时请按照复试通知相关要求准时参加复试。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提交相关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学管理部门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人员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终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主管部门审核与公示。拟录取名单上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