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招生巡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并指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加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针对考生的投诉在复试结束一星期内给予答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五)受理考生投诉单位: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434-3294603
受理考生投诉电子邮箱:jlsdbs@***
受理考生举报单位:吉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处(校纪委办公室)
受理考生举报电话:0434-3291862
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
吉林师范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基本情况调查表.doc
827257ff1b4761c2186ee2d45817df0f.doc (28.50KB)
2019年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监督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