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需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相关报考条件,必须参加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机构统一组织的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艺术类考生方可报考。考生不受外语语种限制,不限各科小分。
2.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文件精神,拟报考我校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需结合本省实际情况,酌情报考:
我校投放招生计划且该省组织书法省统考的省份,我校直接使用书法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按照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考生需取得招生省份的书法省统成绩方可报考我校。
考生所在省没有组织书法省统考且我校拟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按国家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该省要求,协商申请设立校考考点;考生需取得我校校考合格成绩方可报考我校。
3.新生入学后,学校会组织对书法学专业新生进行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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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学 | 西安海棠学院 | -- | -- |
书法学 | 无锡文化艺术学校 | 4年 | -- |
书法学 | 中央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 | 四年 | -- |
书法学 | 宿州学院 | 四年 | -- |
美术学(书法方向) | 鞍山师范学院 | 4 | -- |
美术学(书法方向) | 芜湖市启迪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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