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于何时开始执行?
2.学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弘扬什么文化?
3.学生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什么样的共同理想?
4.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5.实施学生管理,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教育和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哪“四自”?
6.学生在校期间应依法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7.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怎么办?
8.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会怎样处理?
9.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学籍怎样处理?
10.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的,学籍应怎样处理?
11.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开具诊断的医院应为哪个级别的?
12.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什么样的条件不予注册?
13.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该课程考核成绩如何记录?
14.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可以对该课程是否可以给予补考或重修机会?
15.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无故缺席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不能按时参加时,应当怎样做?
16.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是否可以转专业?
17.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有哪些情形不得转学?
18.休学学生应当办理手续离校。因病休学学生的医疗费按国家及当地的有关规定处理。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其在校待遇会发生变化么?
19.学生有哪些情形,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20.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于何时发给毕业证书?
21.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结业,所发证书属于哪一类别?
22.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哪一类证书?
23.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是否具有同等效力?
24.学校、学生应当共同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障学校环境安全、稳定,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哪些是学生在校园不应该出现的行为?
25.学生团体应当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学生团体邀请校外组织、人员到校举办讲座等活动,是否需要学校批准?
26.学生应当遵守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哪些属于不合法行为?
27.对有违反法律法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处分的种类都有哪些?
28.学生有哪些情形,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9.除开除学籍处分以外,给予学生处分一般应当设置6到12个月期限,到期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解除处分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是否受原处分的影响?
30.对学生的奖励、处理、处分及解除处分材料,学校是否要归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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