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根据招生计划数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每人限报1个专业。
2.录取原则:
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学院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同等分数的考生优先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分别按照文化素质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先次序录取。
符合条件免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录取成绩由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学院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报考类别进行录取。同等分数的考生优先按照职业技能测试中职业技能与职业素养、社会热点问题观察与思考、体能测试成绩优先次序录取。
3.对有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考生的处理。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的考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及吉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路15号
联系电话:0432-
联系人:徐老师
第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2019年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录取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