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及省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原则,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优先次序录取。
2.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按考生所报考志愿专业一录取,充分满足考生的专业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