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材料
(1)入学考试准考证。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凭军官证)、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往届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本科阶段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在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6)填报研究生阶段是否申报住宿、预报导师及通知书邮寄地址。
(7)吉林大学校医院体检收据。
(8)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提供1篇以上(含1篇)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
(9)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资格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
(3)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符者。
(4)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
(5)与《吉林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的招生条件不相符者。
2019年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