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在学院网上公布的同时,报研究生院备案。
2、各专业应让有丰富经验、业务水平较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通过召开会议使所有参与人员明确复试工作政策要求、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并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3.命制复试试题
学院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制订复试命题管理方法(参见“新能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复试(笔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试题。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
4.确定参加复试资格条件与考生名单
学院在复试前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或考号,并提前通知考生。
5.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
复试前要对考生进行进一步的资格审核。
(1)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及复印件一份(过期、临时证件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②往届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学生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③本科阶段委培定向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④本科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⑤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考生,本科结业考生,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作为同等学历考生看待。我院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2)资格审查小组在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②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③毕业证、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准考证、报考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
④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
⑤与《吉林大学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2019年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资格审查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