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严格按照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二)成绩计算及录取
1.学校组织的外国语考试仅作为进入复试的合格标准,不作为考生成绩计入总分。
2.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初试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每科100分;复试100分。
3.考生总成绩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其中
初试成绩=业务课一成绩*50%+业务课二成绩*50%
4.初试成绩低于45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2019年吉林大学数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