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60%+综合面试成绩×40%,综合考核总成绩形成百分制。笔试成绩为博士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的考试成绩。
2、考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被录取后必须全学习,学生档案转入学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定向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攻读博士的公函。
3、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有序确定本单位拟录取名单。
4、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同时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和理论化学研究所网站公示。
5、未被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通过吉林大学博士报名系统进行补报名,并参加博士生普通招生考试。
理论化学研究所(公章)
2019.1.4
附件【3.吉林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附件【2.吉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2019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