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订并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口腔医学院根据学校制订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制定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经党政联席会确定后,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同时报送学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2.确定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
各复试小组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判断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3.命制复试试题
各教研室和科室要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试题。提倡各教研室和科室建立复试试题库。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按国家机密材料管理。命题教师须与学院纪委书记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妥善保管三年。
4.确定参加复试资格条件与复试考生名单
根据吉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意见以及口腔医学院确定的复试分数线,由口腔医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在复试前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考号,并提前通知考生。
5.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
复试前由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进行进一步的资格审核,对审核有问题的考生上报学校招生办公室,限期对考生予以答复。资格审查时,按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明确审查的具体项目与内容,所有考生资格审查汇总表由审查人和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签字后存档,保存三年。
(1)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过期、临时证件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②往届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认证的学历报告原件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③本科阶段委托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④本科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吉林大学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①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②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
③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报考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
④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
⑤与《吉林大学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2019年吉林大学口腔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