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专家考核,集体决策;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以考生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和考生的科研能力、专业潜质、创新精神等为选拔依据,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人才的选拔原则。
(二)坚持公开透明的选拔机制。在招生的各个环节中,优化考核制度、规范考核程序,及时进行信息公开,严格依照本细则进行录取,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