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允许在职人员以“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报考,但考生被录取后必须以全日制非定向身份报到入学,各类博士招生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招考。
(二)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如果未通过初审或综合考核,可申请转为按照“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三)本实施细则由交通学院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交通学院
2019年1月7日
附件【附件3.吉林大学交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docx】附件【附件1.吉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2019年).doc】附件【附件2.吉林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