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须提交相关材料
凡申请参加吉林大学“申请审核制”的考生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1.《吉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申请表》。
2.《博士报名信息简表》。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出具的推荐信。
5.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
7.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学院成立由5名及以上相关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对考生的学习成绩、参加各类研究实践活动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情况等方面,按百分制给出成绩(资格审核标准由招生单位制定);考生成绩在60分以上的可以获得入围资格并在招生单位网站对外公示。
(三)综合考核
考核形式为全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外国语能力测试、专业基础课及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综合审核专家组”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审核,审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审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内容为本科及硕士阶段所学内容以及进行的科研项目。审核形式为面试。考生采用ppt答辩方式向专家组汇报。内容包括个人履历、前期学习成绩与学术研究进展、未来预期研究内容与进度安排。面试时间不少于每生30分钟,其中考生自述时间为15分钟(包括3分钟的外语自我陈述),专家组提问15分钟。
审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审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科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审核
在招生计划额度内,我院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同时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和招生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